镇安检察院成功公诉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8-08-27 12:32:58  来源: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  


[摘要]近日,由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熊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在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最终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庭审现场农民工如愿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
近日,由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熊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在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最终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熊某是该县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获判的第一人。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被告人熊某承包建设工程后雇请农民工为其干活,在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恶意拖欠61名农民工工资176100元。案发前, 2015年1月12日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被告人熊某于同年7月30日前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之后,熊某更换了电话号码,无法被联系上。被害人卢某某、祝某某等人将被告人熊某起诉到镇安县法院,县法院向熊某送达了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但是熊某未按期到庭应诉。镇安县人民法院认为此案涉嫌经济犯罪,于2017年1月9日将该8起民事案件移送至镇安县公安局。

  被告人熊某归案后,镇安县法检两院加强协作,从法律与情理等角度对熊某进行多次分析劝导,促其转变思想,在法院开庭审理前,被告人熊某通过其家属支付了上述拖欠的工人工资共计176100元,且在庭审时,坦白认罪,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经审理,镇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决宣告后,被告人熊某明确表示不上诉。 (郭金荣)

 

  

编辑: 大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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